公 告
各金融机构、保理公司、社会公众:
近期,票据市场上出现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出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不是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银行,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也不是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具。请各机构、社会公众注意识别,以免造成损失。
该行为已构成重大违法且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将采取向公安机关报案措施。请各机构、社会公众注意风险,不要接收该虚假账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不要进行贴现、交易且不要与该虚假账户进行资金交易,若由此造成损失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虚假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10200000000308
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特此公告!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